新国资发〔2012〕300号
各监管企业、委机关各处室、监事会各办事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博彩网址导航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已经博彩网址导航 2012年第四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编制管理工作规则(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下简称资本预算)编制管理工作,提高资本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新政发〔2008〕90号)、自治区财政厅《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新财企〔2009〕102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博彩网址导航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党厅字〔2009〕59号),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资本预算管理工作原则
国资委资本预算管理工作应坚持“健全制度、稳步推进、注重效益、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并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资本预算支出按照当年资本预算收入规模安排,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二)资本性支出为主原则。紧紧围绕做强做优监管企业,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这一目标,规划引导,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支持主业,充分发挥资本预算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积极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注重效益原则。资本预算支出要突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企业经济效益原则,注重资本回报。资本预算应当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落实各级预算执行单位及其负责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规范透明原则。资本预算支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规范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实施。
(五)分工协作原则。资本预算管理工作由产权(股权)管理处(收益管理处)(以下简称产权(收益)管理处)牵头协调,相关业务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资本预算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资本预算管理职责分工
(一)成立资本预算协调工作小组
国资委成立资本预算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产权(收益)管理处、办公室、规划发展处、企业改革处、业绩考核与分配处、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监事会工作处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资本预算工作的委领导担任。
协调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年度资本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资本预算支出建议、资本预算建议草案和资本预算支出调整事项等。
(二)产权(收益)管理处职责
产权(收益)管理处负责拟订资本预算工作制度;组织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办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有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组织研究制定监管企业资本预算规章制度。
2.研究国有资本收益上交中的有关政策问题,确定监管企业当年实际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有关工作。
3.研究提出年度资本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组织监管企业编报资本预算支出计划。
4.组织审核监管企业报送的资本预算支出计划,负责提出监管企业及所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有关支出初审意见,测算监管企业年度资本预算收入规模,编制年度资本预算建议草案,审核监管企业资本预算支出调整事项。
5.建立监管企业资本预算执行报告制度,监督监管企业资本预算的执行情况,批复监管企业年度资本决算;组织中介机构对监管企业资本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开展资本预算追踪问效、绩效考评工作。
6.建立资本预算支出项目库,对资本预算支出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7.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协调涉及监管企业资本预算编制管理的有关事项。
(三)委内相关处(室)职责
相关业务处(室)参与研究提出年度资本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参与研究拟订涉及本处(室)业务的资本预算支出管理办法;对监管企业申请的资本预算支出计划,根据本处(室)职责,依据有关政策、标准和程序提出初审意见。
(四)产权(收益)管理处与相关处(室)的工作关系
在组织资本预算收入工作中,产权(收益)管理处在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对监管企业当年利润数据审核确认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确定监管企业当年实际应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下达资本收益上交通知,并组织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在安排资本预算支出工作中,产权(收益)管理处对企业提出的支出项目建议计划进行初审,提出支出项目建议方案,提交协调小组进行审议。
产权(收益)管理处统一研究办理监管企业报送国资委的有关资本预算文件,涉及相关处(室)职责的,分别送相关处(室)进行初审;相关处(室)在日常工作中涉及资本预算方面的,特别是涉及企业经营收支及变动情况的文件,相关处(室)应当会签并抄送产权(收益)管理处。
三、资本预算编制工作程序
(一)组织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对企业申报的国有资本收益情况进行审核,并经协调小组审议通过后,向有关企业下达资本预算收入上交通知。
(二)企业预报年度资本预算支出计划。各监管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预报年度资本预算支出计划。
(三)研究确定资本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提出年度资本预算支出建议。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国资委年度中心工作,研究提出年度资本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建议,对监管企业预报的资本预算支出计划进行初审,经协调小组审议后,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四)组织监管企业编报资本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报告。根据上一年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报告,以及本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和企业财务预算确定情况,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监管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测算本年度预计可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根据确定的资本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组织监管企业正式编报资本预算收入和资本预算支出计划。
(五)编报资本预算建议草案。对监管企业上报的资本预算支出计划进行审核,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资本预算建议草案,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六)下达资本预算。资本预算按有关规定批准后,向相关监管企业正式下达。
(七)监督资本预算执行。年度终了后,对有关资本预算支出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追踪问效、绩效考评。
(八)批复资本决算。根据当年资本预算收入确认结果,在对资本预算支出项目进行调整的基础上,批复监管企业年度资本决算。
四、国资监管费用支出的管理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和资本预算支出项目管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安排部分国资监管费用支出。国资监管费用是财政性资金,必须加强管理,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和使用,并接受审计监督。
在编制国资监管经费支出预算时,由相关业务处(室)根据本处(室)的职能并结合当年国资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具体的项目支出建议送办公室和产权(收益)管理处,产权(收益)管理处根据办公室的初审意见以及当年收入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提交协调小组审议,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并编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国资监管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根据用款计划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资金拨付。年终以后,使用资金的处(室)写出详细的资金使用情况送产权(收益)管理处。在接受审计检查时,由使用资金的处(室)配合办公室提供完整的数据和资料。